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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和朗庭银杏院(琨瑜府)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就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的组成、成员候选人条件及选举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设置

业主委员会拟由7名成员组成,候补成员少于等于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5名。

第二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方式及确定

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经审核通过拟定10名,最少为7名,按照以下方式产生并确定:

(一)报名方式分为十名以上业主联名推荐或者业主本人自荐,每名业主最多可推荐3人;

(二)报名业主人数大于或等于7人,经审核通过后,进入公示阶段;

(三)经审核通过后报名业主人数超过10人,由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组织召开推选会,由报名业主自述、介绍后,报名业主进行无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高低,从中选出10名业委会成员候选人;

(四)当联名推荐和自荐报名业主人数不足7人时,取消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第三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条件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积极履行业主义务;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道正派,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四)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与物业服务人无直接利害关系;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履职时间;

(六)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其他不宜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

(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二)候选人报名日期截止前,因物业管理相关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三)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

(四)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者严重违反社会公德造成恶劣影响。

鼓励业主中的以下人员通过合法程序积极参选业主委员会:

(一)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役军人;

(三)社区班子成员、专职社区工作者、小区党组织书记、网格长、楼道长;

(四)具备财务、法律、工程、环境等专业专长的人员;

(五)有经验、有能力、有精力的退休人员。

第四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选定

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业主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双三分之二),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原则(双过半),从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中,以得票高低排名选举产生前7名为业主委员会成员,第8、9、10名为业主委员会候补成员。候补成员也需要遵循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业主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双三分之二),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原则。

第五条 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6年6月5日8:30至2026年6月9日18:00。

(二)报名方式:可在业主群内自行下载,或到社区办公室领取联名推荐表、自荐表、承诺书,填写完成后交至社区办公室。报名时,请提交报名业主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购房合同)复印件或者相关身份信息证明,以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本公告公示期为7日,在公示期内业主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向风和朗庭银杏院(琨瑜府)业主大会筹备组实名书面反映。联系地址:吉祥社区居委会 电话:53302802

第六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要求执行,业主监事会选举事宜参照业主委员会相关要求进行。

特此公告!

风和朗庭银杏院(琨瑜府)业主委员会筹备组

吉祥社区代

202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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